关于开展合肥市建设工程监理员认定 工作的通知
合建协[2020]59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安徽省建设监理协会会员单位从业人员水平能力认定管理办法》及皖建监协[2017]6号、[2017]7号文件规定,我会现决定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监理员)从业水平能力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监理员认定的条件:
1.具有建设工程类(含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管理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不超过55周岁;
3.实名制必须在申报单位,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服务-(查询网址:http://dohurd.ah.gov.cn/site/tpl/4071)为准。
二、申请监理员认定的程序:
1.对符合条件的且监理员认定人数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经向我会申请同意后,可自行组织监理员认定,具体要求如下:
(1)有本单位人员培训制度和计划,且已经为本单位人员建立学习档案;
(2)授课老师须为执业10年以上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3)监理员培训集中授课学时达到24学时;
(4)授课过程应完整录像,由公司统一保存,作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5)本单位培训时要提前做好防疫措施,注意控制培训人员的数量,尽量分批分班进行;也可采用网络远程教育和面授相结合培训方式,避免人员集中。
2.对不符合条件的或自行组织存在困难的企业可自愿参加我会认可的培训机构(具体咨询监理专委会62648576)组织的监理员认定工作,培训机构组织单位的具体要求如下:
(1)培训机构应书面申请、制定详细计划,并提前向我会报备;
(2)授课老师须为本市行业内资深专家;
(3)培训学时为24学时,其中自学学时为8学时,集中授课学时为16学时;
(4)授课过程应有考勤签到表。
(5)培训机构培训时本单位培训时要提前做好防疫措施,注意控制培训人员的数量,尽量分批分班进行;也可采用网络远程教育和面授相结合培训方式,避免人员集中。
三、监理员认定需提供的材料:
1.由企业自行组织的
(1)申请自行开展监理员认定的报告(内容自拟,应写明单位资质、师资力量、人员规模等基本情况,必须在认定开展前报备我会,我会同意后方可开班);
(2)监理员培训计划并加盖单位公章;
(3)授课老师简历及注册证书复印件;
(4)培训合格人员花名册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
(5)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平台上本单位培训合格人员实名制名单(截屏)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由培训机构组织培训的
(1)组织培训的通知并加盖机构公章(需明确学员报名时间、地点);
(2)授课时考勤签到表;
(3)培训合格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
(4)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平台上各单位培训合格人员实名制名单(截屏)并加盖各单位公章。
四、监理员培训、认定时间:
监理员的培训工作经向我会报备认可后可由企业、培训机构灵活掌握,随时开展,培训结束后因防疫疫情的需要,我会将根据认定人员数量分批组织考试,避免人员集中。认定、发证工作由省监理协会统一组织,今年的认定时间暂定于9月-10月份。
五、特别说明:
1.申请报告、培训计划、教师简历及证书复印件材料纸质版需在开班前送交至我会;
2.其余材料纸质版需在培训结束3个工作日内送交至我会,同时将监理员认定合格人员的汇总表发送至邮箱。(1257947720@qq.com)
3.联系地址:新站区铜陵北路569号; 联系电话:0551-62648576。
附件:
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