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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建筑业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8 发布人:点击次数:

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建筑业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

 

合建协[2023]1号

 

各会员单位: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及市城乡建设局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广大建筑业企业及从业人员以“全省争第一 、全国创一流”为目标,克服疫情等不利影响,全力创新转型,继续保持了稳中有进的良好势头。为促进建筑企业创新发展,鼓励企业加强科学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综合实力,激励广大会员企业争先进、创一流,保持安全生产良好态势,推动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升,树立典型、弘扬先进,激励全行业又好又快地完成2023年各项工作任务,决定开展合肥建筑业2022年度评比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奖项。

    本次表彰的奖项主要是全市“建筑业企业50强”、建筑行业各类优秀企业、单项先进企业、先进个人等。

    二、表彰名额。

    本次活动拟设置优秀企业、单项先进企业、先进个人(仅对所从事的一项主要工作进行表彰,不重复)三大类评比表彰项目,各优秀企业名额按照协会各专业会员总量的约25%-35%设置(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表)。凡符合建筑业优秀(先进)企业、先进个人评选条件的会员单位均可参与申报。

    三、表彰方法、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全市建筑业企业50强、最具成长性企业、外向输出先进企业由合肥市城乡建设局根据企业产值等指标报市政府予以表彰。

    (二)市建筑工程协会及各专业委员会(部门)制定(修订)的优秀(先进)企业(个人)的评选办法、条件及名额附后。

    (三)申报对象必须在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市场行为、农民工维权工作中表现良好,未发生一票否决情况。

    (四)单项先进是指企业在某项具体工作表现突出的,授予该企业奖项。各会员单位推荐的先进个人,应以基层人员为主。

    (五)自愿申请参加评选的会员单位或个人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将申报材料及申报表等所需资料整理成册,装订整齐(申报表中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栏由协会集中报签),并于2023年2 月6日至10日期间报协会相应专业委员会。

    (六)由专业委员会受理、汇总,协会秘书处依据评选条件提出初审意见后,经向相关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形成最终审查结果。

    (七)协会在经公示公告等程序后,将对获奖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八)表彰年度先进是一项重要、严肃的工作,各会员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亲力亲为,公平公正,严格把关。

    各会员单位要自觉对标先进典型,努力在全行业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为实现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再作新贡献。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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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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