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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市建筑业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2 发布人:点击次数:

合建协[2021]11号

 

各会员单位: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及市城乡建设局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广大建筑业企业及从业人员以“全省争第一 、全国创一流”为目标,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发展,攻坚克难,创新转型,继续保持了稳中有进的良好势头。为树立典型、弘扬先进,激励全行业又好又快地完成2021年各项工作任务,决定开展合肥建筑业2020年度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

       本次表彰的对象主要是合肥建筑业企业50强、最具成长型企业,全市建筑行业各类优秀企业、单项先进企业、先进个人等。

       二、表彰名额

       本次活动拟设置优秀企业、单项先进企业(同时获多项奖励的,不重复表彰)、先进个人(仅对所从事的一项主要工作进行表彰,不重复)三大类20项评比表彰项目(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表)。凡符合建筑业优秀(先进)企业,先进个人评选条件的会员单位均可申报。

       三、表彰方法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市建筑工程协会及各专委会(部门)制定(修订)的优秀(先进)企业(个人)的评选办法、条件及名额附后。

     (二)“建筑业企业50强”、“最具成长型企业”、“外向发展先进企业”的评选条件及申报(受理、表彰)等事项报经市城乡建设局审定后另行通知。

     (三)申报对象必须在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市场行为、农民工维权工作中表现良好,未发生一票否决情况。

     (四)单项先进是指企业在某项具体工作表现突出的,授予该企业奖项。各会员单位推荐的先进个人,应以基层人员为主。

     (五)自愿申请参加评选的会员单位或个人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将申报材料及申报表等所需资料整理成册,装订整齐,于2021年3月12日前,报协会相应专业委员会。由专业委员会受理、汇总,协会秘书处提出初审意见后,经向相关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形成最终审查结果。

     (六)协会在经公示公告等程序后,将对获奖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七)表彰年度先进是一项重要、严肃的工作,各会员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亲力亲为,公平公正,严格把关。

       各会员单位要自觉对标先进典型,努力在全行业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为实现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再作新贡献。

       附件:名额分配表、评选条件、汇总表、申报表.zip

5e07794b15a6a79676b683ccf05b4e7b.zip (68.25 KB)

 

 

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    

        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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