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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9 发布人:点击次数:

合建协〔2020〕88号

各会员单位、各专业委员会、各部门:

       为加强会员管理,提升协会工作水平,结合协会发展实际,现就《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会员管理办法》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入会管理。坚持“入会自由、缴费自愿、权责对等”原则,凡意向加入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的单位,须以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注册登录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会员管理系统,选择加入相应专业委员会,同时履行会员会费缴纳义务并及时上传缴费凭据,等待管理员审核。经初审、终审程序,方可成为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正式会员,享有会员权利,承担会员义务。

       二、日常管理。会员由协会统一管理,并按照所在专委会归口管理,每年须按照级别缴纳会费;入会超过半年的,可参与协会各项表彰评选活动。协会会员证书自系统终审通过起算,有效期二年;会员证届满前三个月,会员可报告所在专委会秘书机构换发新证。

       三、变更管理。会员如意向调整专委会或变更信息,均需在会员管理系统提交变更申请,经初审、终审程序完成系统内变更。如因会员不履行变更程序引发的损失,由会员自行承担。

       四、晋升管理。会员入会满半年,方可申请晋升级别,按照“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依次晋升,一般不得跨级别晋升,连续两次晋升间隔时间不得少于半年;如晋升副会长级别或降低会员级别,会员单位必须书面报告报协会秘书处。

       五、退会管理。会员确实需要退会的,须在会员管理系统中申请退会;各专委会每半年对所属成员缴费情况进行统计:会员单位如一年未缴费,在常务理事以上会议上予以通报预警,依据协会章程强制退会,禁用其会员系统帐号。退会以后重新入会的,可联系协会秘书处激活原会员账号。凡因不履行会员义务被清退的单位,再次入会后,入会时间必须满二年及以上才可参与协会各项表彰评选活动。

       六、以上入会、变更、晋升及退会事项,除经协会会员管理系统操作外,均须履行专业委员会审议、常务理事会决议程序。

       特此通知。

 

 

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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