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健全培训工作相关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合建协[2021]33号
各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
为落实3月31日副会长工作会议精神及各专委会对协会工作诉求,建立健全培训工作相关机制,加强会员服务作用,帮扶会员企业提升职业资格、岗位技能及行业发展政策解读等方面工作,现将建立健全培训工作机制管理办法通知如下:
1.为规范协会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培训工作机制,保证协会及各专委会培训工作顺利、有效开展,畅通培训工作交流,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管理办法适用于协会和各专业委员会开展相关培训活动。
3.协会各项培训工作总体由培训部牵头或牵头配合、组织、落实。
4.各专委会年度培训工作,纳入协会培训工作整体计划,由培训部统一安排协调落实,每年度拟纳入专委会年度工作计划涉及培训事项,须提前会商协会培训部统一安排、统一计划、统一落实。
5.各专委会开展相关培训工作涉及与外单位联合、共同举办、配合组织的,须由培训部牵头或配合组织,统一协调计划等。
6.各专委会、秘书处、办公室收到外单位要求联合、共同举办、配合组织开展培训事项的相关文件须报培训部会签意见后报会长签批,再行由培训部会商相关部门组织、落实。
7.各专委会副秘书长应及时就所属专委会培训工作动态报备培训部,填写培训报备工作日志并归档,方便年底工作总结。
8.涉及协会培训工作,管理办法未尽事宜,由培训部报会长会商后另行确定。
9.各专委会对培训工作机制管理办法如有相关建议和意见及时反馈培训部。
10.本管理办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联系电话:62674642;电子邮箱:hfjzhy@126.com。
特此通知。
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