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合建协[2024]19号
各专业委员会:
为促进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创新发展,发挥市场主体参与标准制定的作用,加强建筑行业标准体系建设,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助力合肥市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管理暂行规定》(建标〔2019〕90号)、《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我会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符合国家技术、经济有关政策;
(二)坚持服务市场、服务企业,有利于推动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行业技术进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坚持创新发展,体现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促进科技成果市场化。
二、协会标准的立项条件
(一)已基本做好编制标准的前期调研工作;
(二)技术内容成熟,具有可靠性和先进性;
(三)标准中采纳的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应已经过鉴定或验证,且已具备推广应用的条件;
(四)主编单位、编制组主要成员及编制经费已安排落实;
(五)标准实施后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或环境效益。
三、申报程序
(二)协会标委会对专委会提交申报材料,组织相关行业专家进行集中审查,对每一份立项申请书提出审查意见,并汇总提交协会会长办公会批准,协会会长办公会批准通过的立项申请书,经协会网站公示5天后无异议的,正式列入协会标准年度制定计划,由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正式下发年度协会标准制定立项计划文件,并向主编单位下达协会标准编制的工作委托书,开展团体标准的编制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林,联系电话:0551-62674642
特此通知。
附件:
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