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4年度合肥市智能建造试点 工程项目的通知
合建设〔2024〕23 号
各县(市)区,各开发区住建局(建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和《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办秘〔2023〕26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智能建造技术在工程建设项目上的应用,推进建筑业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合肥市智能建造试点工程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为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实施试点项目所必需的组织、人才、资金等保障。项目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等可独立申报,也可联合申报。
(三)申报项目应策划或已经在数字化设计、智能施工、建筑机器人、建筑产业互联网等智能建造技术中有一项及以上突出应用。
(四)申报的项目应为2024年在建工程项目。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填写《合肥市智能建造试点工程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监管的项目,应报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推荐;市级监管的项目,应报至合肥市绿色智能建筑发展中心推荐。
三、申报要求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及市绿色智能建筑发展中心应于2024年12月16日前将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汇总表(一份,见附件2)及支撑材料报送至市城乡建设局建筑节能与科技处,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建筑节能与科技处邮箱(hfcjjkjc@163.com)。
(二)市城乡建设局将对推荐的项目组织评审,择优列入市级智能建造试点工程项目名单,并优先推荐上报省住建厅,建议作为省级试点项目。
四、联系方式
详见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