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合肥市申报(推荐)‘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一票否决项”清单的通知
合建协[2021]8号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过渡期内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评选、省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推荐工作的通知》(合建协[2020]30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展现我市建筑工地安全文明生产的良好风貌,现将合肥市申报(推荐)“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一票否决项清单予以公布:
1.发生过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2.在市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中,被责令全面停工或通报批评的;
3.项目未按要求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要求组织专家论证,或未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置“危大工程”公示牌的;
4.建筑起重机械、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设备设施,未按规定履行安拆告知、检测、联合验收、使用登记备案等手续,擅自安拆和使用的;
5.未建立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系统的;
6.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未分开设置,或在建工程兼做人员宿舍的;
7.生活区职工宿舍用电私拉乱接、使用大功率电器或未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的;
8.施工现场未采用定型化、工具化安全防护设施的;
9.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未按照六个“100%”要求落实,或未按要求设置扬尘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的;
10.严重违反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规定的。
自即日起,我会对申报市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的项目(过渡期)及推荐上报省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的项目,按照上述清单内容进行量化考评,凡申报的工程项目涉及上述一票否决项目清单内容的,则不得获评相关奖项。
特此通知。
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