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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建筑业政策法规系列解读(五)

发布时间:2020-09-08 发布人:点击次数:

 建筑业政策法规系列解读(五) 

 

   引言:建筑行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也是劳动力群体的高聚集领域,更涉及了大量的法律事务。伴随着依法治国理念的深入人心和城镇化脚步的进一步加快,建筑行业从业主体法律意识更加强化,建筑行业各类合同关系更加密切,利益和责任划分和协调更加复杂,全行业对法制教育的需求更加强烈。为此,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应会员单位需要,立足法务工作实际,发挥线上平台优势,特推出《建筑业政策法规系列解读》,为广大会员、从业者及相关机构把握行业政策、知晓行业动态、了解法规常识、依法合规经营、维护自身权益提供更多参照与指导。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问题分析

    提及建设工程类案件的管辖,总是会自然而然地想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解释》)第二十八条有关专属管辖的规定,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但是否所有建设工程合同纠均适用专属管辖,向来有所争议。2011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规定如下:

一级案由

二级案由

三级案由

四级案由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装修装饰合同纠纷

铁路修建合同纠纷

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

 

    对上述《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解释和适用存在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从逻辑解释的角度出发去理解《民诉解释》第二十八条,应当将专属管辖的范围限定在第四级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其他与此并列的八个案由,依然适用合同管辖的规定,这也是实务操作中普遍采用的做法;第二种观点则认为,《民诉解释》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应当包括第三级案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项下的九个建设工程施工相关案由类型。这一点在(2017)最高法民辖30号 深圳市美达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 的裁判要旨中有所体现,最高法民一庭也曾撰文对此作出解释,相同的还有(2017)最高法民再13号 张庭瑜诉曾华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最高法虽形成了判例,也发表了文章,但由于未录入指导案例中,因此在司法实践中采用相同做法的法院并不多,指导性也不强。

    第二点需要注意的是,适用专属管辖的建设工程案件,工程所在地法院不一定具有管辖权。如(2016)最高法民辖终93号 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天水星火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2016)最高法民辖终70号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与铜陵雨润地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因诉讼标的额较大,最终确定一审由高院,而非工程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因为我国民诉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所规定的是地域管辖领域的专属管辖,并未限制级别管辖,二者并不冲突。

    第三点,劳务分包合同纠纷是否可以协议管辖。首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即劳务分包是工程施工分包的一种,劳务分包合同纠纷自然属于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的一种,在实务中可以适用协议管辖。其次,对劳务分包合同的理解不能浮于表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如工程范围、工期、工程质量、造价、竣工验收、质保期和质保范围等十多项,那么如果一个劳务分包合同中具备了上述的主要条款,虽名为劳务分包合同,但在本质上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来确定管辖法院,不可以协议管辖,如(2017)最高法民辖终152号 江苏盛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文明祥、张正奎,原审被告江苏中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青海省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最后,在实务中如何避免劳务分包合同专属管辖呢?专属管辖是针对法院管辖而言的,如果承包人想要避免这种专属管辖,可以在劳务分包合同中约定由某个具体的仲裁委员会管辖,此时法院不再具有管辖权,除非仲裁条款无效。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类型多种多样,各法院关于管辖的常规做法也不尽相同,在实务操作中如何从管辖层面避免可能给当事人带来的损害,依情况选择对当事人有利的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合同纠纷管辖或是仲裁等,不仅需要熟悉相关法律规定,更要对可能有管辖权的法院的常规做法进行分析,规避风险的同时避免累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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